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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位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佛山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 高位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佛山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 2022-11-28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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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大力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处置和盘活利用,进一步扩展产业发展空间,为佛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用地保障。


        截至目前,佛山市已经出让工业用地9730亩,面积创近5年以来的新高,超过去年同期25%;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显示,今年已处置2009-2019年1月1日前批而未供土地12677亩,处置2019年1月1日以来批而未供土地9784亩,处置闲置土地1017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量均超过2021年全年,挣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782亩;其中批而未供处置率25.37%、排名全省第2,闲置土地处置率33.83%、排名全省第4,均已提前超额完成省自然资源厅确定的25%处置率考核任务。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高度重视。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存量土地处置工作,2022年2月21日,佛山市委书记郑轲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佛山市土地供应和存量土地处置工作。4月2日,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佛山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工作推进会,要求到2025年,有序消化处理8万亩批而未供土地,整理出4万亩可供项目落地的储备用地。

          部门协同。8月16日,经佛山市政府同意,佛山局印发《佛山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格局。


        二、全面排查,摸清家底

        为精准掌握佛山市存量土地情况,今年年初,佛山局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和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获取佛山市批文供地的清单和省系统中的批文供地图层,将考核清单与图层一一比对,同时组织各区补充收资,逐个批文,逐个图斑,进行研判分析,将佛山市2009-2019年前46824亩的批而未供考核基数具体落到3107个图斑上,建立佛山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据库。与此同时,佛山局赴五区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调研,了解各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的工作进展、处置思路和存在困难。

          在调研期间,佛山局共计下发5500个批而未供图斑和台账(2009-2022年4月)到区镇进行核查,台账涵盖土地的基本信息、权属类型、地块现状、存在的供地障碍、有无供地计划等方面,对地块进行逐宗核查。通过对台账的分析,有效掌握佛山市批而未供土地现状情况、形成原因等情况。


        三、提前谋划,压实责任

        佛山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存量土地处置工作,结合佛山市政府提出的存量土地处置目标和各区的存量土地基数情况,向各区政府分解下达2022年考核处置目标任务和2022-2025年消化整理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各区处置存量土地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区逐地块摸清用地现状,梳理土地处置存在的障碍。按照规定的处置目标,将年度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制定年度处置计划,并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制定处置方案,逐宗挂图处置并销号,确保完成当年度的处置任务。


        四、分类处置,有序推进

        通过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佛山局针对性制定九种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措施:

        加快编制实施方案

        对2019年前经国务院批准的“一年一批次”用地,尚未审核同意实施方案的,务必在2022年底前审核通过实施方案。未完成全部“一年一批次”用地实施方案审核前,原则上不得向该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规范已供土地系统关联

        对于实际已供地的批而未供图斑,倒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找出未能关联相应用地批文的原因,抓紧关联,消减批而未供基数。

        加快村集体土地供应

        对于“只转不征”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留用地,各区督促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做通群众工作,及时促使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合土地供应,加快完成供地手续。

        加快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供应

        对于单独选址项目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组织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已经形成批而未供的,在2022年内全部消化供应;新增的单独选址项目,要在用地批复后3个月内向相应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供地手续。

        完善未供已用土地的供地手续

        对于未办理供地手续但是现状已建成的批而未供土地,组织用地单位分类完善供地手续。

        坚持可划尽划

        对于公园、绿化、学校、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属地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相关部门和用地主体配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划拨手续。对于不能按照宗地单独供应的边角地,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政府相关部门。

        消除规划影响

        对于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批而未供土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尽快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倡导按照规划要求使用土地,确有必要调整规划再开发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尽快组织调整规划;对于涉及蓝线、绿线等规划管控的,各区要汇总梳理,协调管控线设立的相关部门,分析研判解决措施。

        盘活招商未落地的“熟地”

        对于因招商项目未落地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和各区人民政府加强与拟供地主体的对接协调。对存在落地障碍进行梳理研判,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项目供地的具体时间。如因投资意向改变、落地障碍客观上无法解决和约定供地时间到期无法供地的,要及时纳入招商土地储备库,开展再次招商。

        扎实开展用地批准文件处理消化工作

        对于不具备供应条件的批文,要实事求是逐一分析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做好用地批准文件失效和撤回有关工作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3号)的要求,推进用地批文失效和撤回工作。坚持分类处置、多措并举,为佛山各区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提供政策指引。


        五、定期督导,奖惩激励

        佛山局建立半月通报、按月调度、年度考核机制,每半个月将各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进展通报给市领导和各区政府。同时,将各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重要考量,利用科参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案的制定。对未完成处置任务的区,按所在区未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量的10%核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于处置成效大、整理土地多的区,按相应规则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力提高各区处置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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