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强制性国家标准,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石灰石粉可作为主要混合材和替代混合材用于水泥产品中。
通用硅酸盐水泥作为结构性建筑的主要原材料,其质量的合格与否涉及建筑物的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此次发布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由原先标准的“条文强制性”修改成“全文强制性”,并且在具体标准要求上也有很多改善和提高。 据了解,本次为《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的第七次修订,也是近17年来的首次修订,第六次修订是2007年11月9日。GB 175-2023版标准与2007版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也有一些变化。本次新修订的标准严格限定了水泥混合材料种类,仅有粒化高炉矿渣/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可作为混合材继续使用。当前石灰石矿种是机制砂石生产的第一大矿种,其砂石产品的生产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石灰石粉,加上目前大多数水泥企业都自有矿山,发展水泥业务的同时加工生产骨料,而制备砂石的“边角料”又可作为水泥中的混合材使用,对当前石灰石制备机制砂石产生的石粉综合利用问题提供了新途径。本次修订的标准对水泥组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对作为水泥混合材的石灰石,掺量和技术指标都做了严格规定。
一直以来,人们把普通硅酸盐水泥称为小复合,之所以如此,两者不仅在混合材料掺量上存在递进关系,而且在混合材种类上也存在相似性:普通硅酸盐水泥的主要混合材种类、方式没有明确的限定,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主要混合材掺加方式为两种(含)以上。为明确两者的差异,本次标准修订对此进行了调整:普通硅酸盐水泥的主要混合材料由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组成,可以是一种主要混合材,也可以是两种或三种主要混合材;复合硅酸盐水泥的主要混合材料由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中的三种(含)以上材料组成,其主要混合材不低于三种。2、将普通硅酸盐水泥“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5.2.4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本标准5.2.5的窑灰中的代替”改为“0~5%”的“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石灰石”。3、将矿渣硅酸盐水泥“其中允许用不超过8%且符合本标准5.2.3的其他活性混合材料或符合本标准5.2.4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符合本标准5.2.5的窑灰中的任一种材料代替”改为“0~8%”的“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粉煤灰、火山灰和石灰石”。4、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的“本组分材料为由两种(含)以上符合本标准5.2.3 的活性混合材料或/和符合本标准5.2.4的非活性混合材料组成,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5.2.5的窑灰代替”改为“混合材料由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砂岩中的三种(含)以上材料组成。其中石灰石含量(质量百分数)不大于水泥质量的15%”。5、取消了“活性混合材料”、“非活性混合材”和“窑灰”,列出了粒化高炉矿渣/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的技术要求。6、将“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质量分数)应不大于2.5%”改为“石灰石、砂岩的亚甲蓝值不大于1.4g/kg。亚甲基蓝值按GB/T35164-2017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验”。石灰石作为水泥混合材的质量在新标准中要求更高,对于目前行业实际情况更加符合,有利于解决部分中小型粉磨站使用混合材的一些混乱现状。而且,这样的修改和商混行业对石子和砂子的标准要求一致,检测更加的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