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煤系地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的意见》,鼓励新建煤矿、现有煤矿对煤炭及共伴生矿产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积极鼓励煤炭企业构建统筹开发新模式。在采矿权人不变的前提下,可采取合作、合资、产业链对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开发共伴生矿产的能力及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减免出让收益和税收等激励机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系地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的意见
晋政办发〔2023〕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煤系地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的意见》,鼓励新建煤矿、现有煤矿对煤炭及共伴生矿产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积极鼓励煤炭企业构建统筹开发新模式。在采矿权人不变的前提下,可采取合作、合资、产业链对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开发共伴生矿产的能力及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减免出让收益和税收等激励机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系地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的意见
晋政办发〔2023〕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